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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科级待遇、可调任公务员岗!招100人,含市委政研室、市直机关工委、发改委、财政局...

2020年04月06日 15:40    浏览次数:

德州市2020年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全市干部人才队伍结构,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新德州提供干部人才支持,德州市决定2020年继续开展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范围



面向国内外部分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以及国内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共计划引进100名(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德才兼备,素质优良,品行端正,作风扎实,事业心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条件的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名单见附件2)2020年应届毕业生、毕业3年内目前尚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以及博士研究生(已就业的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3、须按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7月31日前取得,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2月31日;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6周岁(1993年3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5、具有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与较高的专业水平。

6、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需要。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7、已就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已在德州市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

8、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日9:00至4月10日17:00。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陆“灯塔—德州党建”(http://dzdj.dezhou.gov.cn/index.html)或德州市人社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dezhou.gov.cn/n49554922/index.html)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点击“考试报名”进入“德州市2020年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120×160,像素20Kb以下)。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的各项具体要求,根据岗位计划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岗位进行填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

(二)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引进资格;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三)查询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成功24小时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不能修改和提交信息,请考生尽早报名并及时查看审核结果。

(四)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要及时打印《德州市2020年引进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五)岗位计划核减及其他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得低于5:1。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部分专业性较强、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最低比例的岗位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核减岗位计划。已报考取消岗位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治素养、综合素质、认知水平、实践能力等,满分为100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时间地点

笔试地点设在我市,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及成绩查询时间、方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


五、面试



(一)发布面试公告

笔试成绩发布后,在报名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引进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若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用人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单》。

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已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诚信承诺书》;已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三)组织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面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

博士研究生所报岗位为只引进博士研究生且通过资格审查的,直接进行面试,不再笔试。


六、考察与体检



1、考察。采取等额方式进行考察。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确定为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岗位,确定为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试题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组成专门考察组到报考人员所在毕业学校、科研院所、工作单位等实地考察,考察结果作为确定拟引进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报名信息不真实的,一律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2、体检。综合考试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因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资格(本人要写出书面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取消其资格)出现缺额的,先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引进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引进或者取消引进;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引进或者取消引进,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取消其拟引进资格。


七、公示聘用



拟引进人员公示前,对报考人员放弃或因考察体检问题形成空缺的岗位,可在规定时间内从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人选。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在“灯塔—德州党建”等有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组织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博士研究生根据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分批办理聘用手续(2020年12月底前)。


八、管理及待遇



1、工作岗位。聘用人员列入市直事业编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聘用。

2、职务安排。转正后,聘任到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根据聘用单位职数空缺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可安排事业单位正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根据聘用单位职数空缺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可安排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可申请认定中级职称,本科生工作满1年可申请认定初级职称。

3、补贴政策。同级财政部门5年内按博士生800元/月、硕士生600元/月、本科生400元/月给予补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且约定5年以上最低服务年限的,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在工作地无住房的,可申请使用人才公寓。

4、培养选拔。实行重点培养、跟踪管理,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鼓励参加竞争性选拔、挂职锻炼等工作,及时将表现突出的充实进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县级党政班子,实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有序流动。

5、同等条件优先。在人才服务、社会服务等方面优先享受有关政策;在职务调整、职级晋升、职称评定、公务员调任、培训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

6、档案管理。档案转递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


九、其他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34—2687677、2687084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34—2345117(市考试测评中心)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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