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考研调剂信息

时间:2021年03月28日 18:55浏览次数:

石河子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关于做好自治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11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调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剂基本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初试成绩不低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为保障生源质量,确保调剂复试的公平公正,英语一可向英语二调剂;数学一可向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调剂,数学二可向数学三、数学(农)调剂,数学三可向数学(农)调剂,原则上不进行反向调剂。数学(农)和化学(农)视为相同,可相互调剂。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石河子大学2021年招生仅工商管理、会计、审计3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也不得设置其它歧视性条件。

二、预计接收调剂的专业

根据我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现将我校预计接收调剂的专业公布如下,实际调剂专业以调剂平台发布为准: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01

师范学院

040100

教育学

001

师范学院

045101

教育管理(非全日制)

001

师范学院

045101

教育管理(全日制)

001

师范学院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001

师范学院

045115

小学教育(全日制)

002

政法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002

政法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非全日制

003

体育学院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004

文学艺术学院

135101

音乐

004

文学艺术学院

135107

美术

004

文学艺术学院

135108

艺术设计

004

文学艺术学院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非全日制

004

文学艺术学院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005

外国语学院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005

外国语学院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006

生命科学学院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006

生命科学学院

086000

生物与医药

007

化学化工学院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007

化学化工学院

070300

化学

007

化学化工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007

化学化工学院

085600

材料与化工

00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082800

农业工程

008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009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009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082800

农业工程

009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009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085500

机械

010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010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081500

水利工程

010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082800

农业工程

010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085900

土木水利(全日制)

010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085900

土木水利(非全日制)

011

食品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011

食品院

086000

生物与医药

012

农学院

090100

作物学

012

农学院

090200

园艺学

012

农学院

090300

农业资源与环境

012

农学院

090400

植物保护

012

农学院

095131

农业与种业

012

农学院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012

农学院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013

动科院

090500

畜牧学

013

动科院

090600

兽医学

013

动科院

095133

畜牧

013

动科院

095200

兽医

014

医学院

100100

基础医学

014

医学院

100200

临床医学

014

医学院

100400

公共卫生

014

医学院

105102

儿科学

014

医学院

105103

老年医学

014

医学院

105104

神经病学

014

医学院

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014

医学院

105109

全科医学

014

医学院

105111

外科学

014

医学院

105114

运动医学

014

医学院

105116

眼科学

014

医学院

105118

麻醉学

014

医学院

105119

临床病理学(不授博士学位)

014

医学院

105120

临床检验诊断学

014

医学院

105123

放射影像学

014

医学院

105124

超声医学

014

医学院

105300

公共卫生

015

药学院

100700

药学

015

药学院

105500

药学

015

药学院

086000

生物与医药(制药工程方向)

016

经济与管理学院

125300

会计(非全日制)

016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

016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5100

金融(全日制)

016

经济与管理学院

095138

农村发展(全日制)

016

经济与管理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

016

经济与管理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

018

理学院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018

理学院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018

理学院

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

018

理学院

070200

物理学

018

理学院

070500

地理学

020

马克思主义学院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三、调剂程序

1.我校启动调剂工作后,请考生在设定时间段内及时登陆系统填报调剂志愿,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学校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确定调剂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

2.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务必在系统设定时限内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回复确认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考生需对所有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调剂时间

2021年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平台开放时间,以二级学院公布时间为准,详情请联系各学院

五、注意事项

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由相关学院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学院网站。如考生在公布名单之前删除填报我校的调剂志愿,视同自动放弃调剂。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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